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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年5月3日星期三

瞎做梦被城管拷走



凌晨瞎做梦

好像是单位倒闭,自谋出路。然后搞了点啥去练摊,卖什么东西忘记了,摆了会儿摊,还没开张,有人来把我的摊推一边,说是他的位置。争执间,城管来了,把我俩东西统统没收,要把两人铐走,推推搡搡。

关了一晚,两人不打不相识,也没有商量出什么办法。第二天有人领着去处理,碰见别人拎着双鞋子,说进价 90 块现在 100 块赎了回来,可以走了。

到了处理室,给了两叠材料看,有照片,有罪名,有处理依据和结果。罗织了几十项(具体记不清了),最终处理是拘留 15 天。看了之后问我有什么说的。

我说有,第一个是妨碍公务,因为当时要把我铐走,任何人都不会乖乖等死,自然会有抗拒,而且当时你们并没有出示证件表明身份,只是穿个城管衣服,这衣服在淘宝遍地都是,谁知道你们是真的还是假的。不表明身份执法,就是程序违法,执法行为就是无效的。

第二,不应该把我和那人并案处理。当时和那人在一起,是争摊位,并不认识,卖的东西也不一样。直到现在看到材料我才知道他的名字,和我一样叫做"XX 什"。我是初犯,生意也没有开张,没有对社会造成什么严重危害,而那人是什么情况我不清楚,但明显不是第一天摆摊,并案处理对我不公平。

第三,他们当时没有给我任何申辩的机会,就把我带走。现在,我口才不好,要求书面申辩的权利。

第四,拘留是公安机关才有的权力,城管凭什么拘留。

说到这里,那城管暴怒了,然后我醒了。

头痛欲裂。